中國文化大學森林暨自然保育系系學會組織章程
62年公佈全文37條
89年五月九日增修並且公佈全文38條
89年十月十三日增修並且公佈全文41條
92年正名為森林暨自然保育學系系學會
104年4月29日修訂大綱
108年12月30日修訂組織章程
第壹章 總則
第一條 本會全名為「森林暨自然保育學系系學會」,英文全名「Student Association of
Department of Forestry and Nature Conservation」對外簡稱「森林暨自然保育學系系學會」,對
內簡稱「森保系學會」(以下簡稱本會)。
第二條 本會會址為「台北市士林區華岡路55號-中國文化大學 大功館B114教室」。
第三條 本會為研究有關林業學術、增加學術、帶動學會學習之風氣,並聯絡會員彼此問的感情,乃
依校『中國文化大學學生自治組織與社團輔導辦法』之規定成立本會,訂定此一組織章程,
以利會務之推展,為全系學生謀福利。
第貳章 會員之權利義務
第一條 中國文化大學具有正式學籍之森保系在學生,皆為當然會員。中國文化大學具有正式學籍之
森保系在學生,可採自由入會(含繳費)方式參加,成為正式會員。
第二條 本會會員有列情形為出會:
一、死亡。
二、退學、轉學者。
三、不具本校正式學籍者。
四、休學後確定不復學者。
五、自願要求者。
第三條 本會會員有遵守本章程、公告規定之義務。
第四條 本會會員未盡繳交系費之義務者取消其可享之權利。
第五條 本會會員有選舉、罷免及被選舉之權。
第六條 本會會員有發言、提案及表決之權。
第七條 本會會員有依規定使用本會設備之權。
第八條 本會會員有參加本會所舉辦活動之權。
第九條 本會會員有享受本會所給予福利之權。
第十條 本會會員出會之退費機制如下:
一、於入學第一學期,本會舉辦第一個活動日前(不含當日)要求退還者,可全額退還。
二、若於本會舉辦第二個活動日(不含當日)要求退還者,則退還繳納會費二分之一。
三、若於本會舉辦第二個活動日之後(含當日)要求退還者,則不予退還;休學、轉學、退
學者等比照辦理。
第參章 會員大會
第一條 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利機構,其職權如下:
一、選舉會長。
二、罷免會長。
三、修改本會章程。
四、決議會重大事項(如系費更改之通過)。
第二條 會員大會分為定期大會與臨時大會,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會員大會且皆需有指導老師列席。
第三條 會員大會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得召開臨時大會:
一、遇有重大事務,會長認為有其必要提交會員大會決議時。
二、經會員四分之一以上連署請求時。
第四條 會員大會需有四分之一以上會員出席方得召開,以參加表決之多數為可決;下列事項之決議,
應二分之一以上會員出席,出席會員四分之三以上同意,並送交輔導單位核備後實行之:
前項出席或決議比例又特殊情況者,需陳報輔導單位核可後行之。
第肆章 組織章程
第一節 組織
第一條 本會組織採內閣制。
第二條 本會設指導老師一人,遴聘助教以上擔任之。
第三條 本會會長由會員大會選出,其職掌如下:
一、代表本會與本系老師及本校行政單位接洽。
二、組織內閣總理會務。
三、召開會員大會。
第四條 會長任期由交接就職,每年八月一日至次年七月三十一日止。
第二節 內閣
第一條 內閣由會長組成,任期與會長同。
第二條 設副會長一人或一人以上,職務由會長自訂。
第三條 設文書股,執掌如下:組織運作之行政資料及其他資料之收集、建檔。
第四條 設活動股,執掌如下:康樂、聯誼與系上相關活動支援及器材場地租借。
第五條 設圖書股,執掌如下:負責圖書增訂管理、系圖管理及整潔維護。
第六條 設公關股,執掌如下:師長之聯絡、邀約,活動之贊助與宣傳及對外聯絡事宜。
第七條 設美工股,執掌如下:系上各項活動海報之製作及美工教學,活動之攝錄及影像保存作業。
第八條 設總務股,執掌如下:會計之審核出納及財務其他事務之審核辦理,按月(定期)公佈會費收
支概況。
第九條 會長可視狀況需要而自行增列組織內閣。
第伍章 評議委員
第一條 本會會員於每學期初(年)由各班選二名會員為評議委員。
第二條 評議委員、執掌如下:
一、於每學期初審核學會編列之預算。
二、於每學期末結算、審查學會經費之運用。
三、監督並告知各班會員學會經費預算的運用情形。
第三條 每年級評委人數以兩名為限,但如該年級繳系費人數未達該班總人數二分之一則評委人數為
一人。
第陸章 經費
第一條 本會經費來源如下:
一、會員繳納之會費。
二、本校學輔經費等補助。
三、其他贊助或捐款。
第二條 會費徵收及數額變動,需經會員大會決議通過。
會員繳納之會費:
一、一年級新生:
於每年九月入學繳交新台幣三千元整,往後則不需再繳交會費。
二、轉學(系)生/復學生;依年級繳交:
1.一年級:繳交新台幣三千五百元整。
2.二年級:繳交會費四分之三,新台幣二千六百二十五元整。
3.三年級:繳交會費二分之一,新台幣一千七百五十元整。
4.四年級:繳交會費四分之一,八百七十五元整。
三、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於入學當年,得申請減免系學會會費,且須檢附相關
證明文件影本,並於當年開學當月月底前辦理減免,預期則不予受理,轉學(系)生/
復學生比照辦理。
1.低收入戶學生:免除全部系學會會費。
2.中低收入戶:免除二分之一系學會會費。
第三條 本會所有經費應存於本會固定帳號:
戶名:中國文化大學森林暨自然保育學系系學會○○○。
立帳郵局:文化大學郵局。
第四條 本會所有預算、經費須經由評議委員決議通過,始可成立、運用之。會員大會及評議委員得
對本會所有經費進行稽核。
第五條 本會對於系隊,包含系羽、系藍、系排、系壘之補助,以各系隊運作之所需為主,於學期初
提出預算並一併由評議委員決議後通過後,始可成立,運用之系隊隊長需為正式會員,若
不是會員則需依比例繳交系費;若經審查,該系對隊長為非會員,則該學期不補助該系隊。
第柒章 附則
第一條 本章程經會員大會審議後,再送至本校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核備,方可公布實施,修改亦
同。
第二條 本章程條文應由本會編列預算於每學年初發印於各班代表。